觀點新聞

近兩年來基本收入在台灣掀起了一波討論,臉譜出版也在此時推出了由基本收入全球網絡(BIEN)聯合創始人 Guy Standing 所撰寫的《寫給每個人的基本收入讀本》。
為了讓更多人理解這項議題,出版社請來了無條件基本收入台灣協會(UBI Taiwan)的共同創辦人 Tyler Prochazka 和台大經濟系副教授馮勃翰,共同討論無條件基本收入。

無條件基本收入有著五項特色,分別是基本、定期、全民、無條件和個人。基本代表發放金額足以滿足基本需求,定期是固定時間發放,全民意指國民或特定的發放範圍,無條件則是沒有任何工作和行為條件,個人是指以個人做為發放對象。
基本收入的想法其實並不新穎,早在 1516 年 Thomas More 寫的《烏托邦》就已經有其雛形。到了 1972 年,美國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就曾打算推行類似於無條件基本收入的負所得稅政策,但遭到美國參議院的否決。

支持無條件基本收入的人認為這種作法有助於增進社會正義,確保每個人的生存權利。而且當有了基本收入的保障,人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不需要為了填飽肚子而委屈求全。
基本收入還能夠改善貧窮問題並縮小貧富差距,擁有穩定的經濟來源能夠幫助窮人理性消費並脫離貧窮陷阱。經濟上基本收入能增加整體社會的購買力,並減緩由於自動化和人工智慧(AI)帶來的失業問題

有些人認為無條件基本收入這樣的政策太過極端,擔心會造成社會風氣變的不勞而獲,或是讓很多人從此不再工作並任意揮霍得來的錢。有些人則認為有錢人並不需要,所以不該獲得這筆收入。Prochazka 指出如果真的擔心不勞而獲,那應該要先廢除遺產稅和所有的捐贈,既然這些不勞而獲不會改變社會風氣,沒有道理基本收入就不一樣。
另外,許多研究證實基本收入的接收者不會因此浪費這筆收入,工作時間也不會明顯減少,而且會更理性的消費。Prochazka 認為獲得基本收入是一種人權,這種人權無論貧富都該擁有,就像是有錢人也該享有國民教育和健保一樣。

要發放無條件基本收入勢必需要編列大筆預算,而這筆預算的來源一向也是基本收入的爭議點。Prochazka 認為應該從碳稅、遺產稅和金融交易稅等稅收來增加收入,支應基本收入的費用。馮勃翰則指出不當的徵稅會扭曲投資和勞動的誘因,必須審慎評估徵稅的必要性。
馮勃翰表示,基本收入和既有的社會福利比較,最大的差別就是有沒有設定條件。原有的社會福利需要層層認證才會發放,這造成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像是英國國民年金就花了高達 80 億英鎊在行政支出上。相比起來,沒有條件的基本收入效率可以大幅提高,不需要將經費浪費於行政成本。

馮勃翰認為要推行無條件基本收入,除了要解決財務來源的問題,還要能取得人民的認同。畢竟基本收入與現行政策有著極大的落差,要在政治上取得過半的支持並不容易。像是 2016 年瑞士就曾發起基本收入公投,結果超過四分之三的人投下反對票。馮勃翰強調應該以更嚴謹的研究和實驗去探討基本收入政策所帶來的影響,這樣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立場,都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去說服民眾,共同決定台灣需不需要基本收入。

台灣近年來經濟雖然成長,但薪資停滯、人才外流,又面臨老年化和少子化的挑戰。無條件基本收入或許會是個有效的解方,值得持續關注。

本文獲「財經新報」授權轉載,原文: 無條件基本收入,改善貧富差距還能讓人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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