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故事

4月6日,「小豬」羅志祥的全新作品《有我在》才發行2天,銷售量就超過10萬張,再度創下個人專輯新高紀錄。(編按:本文撰於2012年5月)

對羅志祥來說,「破個人紀錄」是他不停努力的進行式。今年才33歲的他,已發行過16張專輯、拍過8部電視劇、主持27個節目、辦了逾40場演唱會,廣告代言更多達50支以上;已被冠上「亞洲舞王」名號的他,更勇敢闖進競爭激烈的日本市場,在今年2月發行的日文單曲, 打入日本公信榜TOP 10,創下台灣男歌手的最佳紀錄!

雖然,現在的羅志祥正發光發熱,但從他進演藝圈17年,真正大紅不過是近6年的歷程來看,他已與挫折、窮困共處很長一段時間,在困境時他得低頭向人借錢回家付房貸,好不容易等到通告上門,卻是要他扮醜、淋麵粉、讓章魚爬上他的臉……。

「其實,我從小家境就不好,三天兩頭就有討債的人上門。可是我爸媽並沒有因此逃避、抱怨,不但努力還錢,還讓我開心長大。但我也因此從小立志:要出頭,讓父母過好的生活。」羅志祥說出支撐他面對困境的動力。

憑著這股動力,他加入演藝圈,雖然一度面臨合約問題,人氣翻黑,但他不氣餒、抓緊機會,終於成為全方位的藝人,從台灣紅到日本。

4月中旬,在密集的宣傳行程中,羅志祥接受了《Smart智富》月刊專訪時,談到這一段人生歷程,他說:「那些曾經傷害我的人,就是我賺錢的動力!」即使是戴著墨鏡,看不清眼神,從肢體動作上,也能感受他獅子座的企圖與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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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小時候
記得父母不斷向債主鞠躬
說: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羅志祥家人口單純,只有他和爸媽3口人,但負擔卻很沉重,因為爸爸曾被倒會、媽媽則不捨親人辛苦而扛下家族的債務,才3歲就能無師自通音樂的羅志祥,只好跟著爸媽經營的康樂隊四處演出,好多賺點錢還債。

但債務太大,根本還不完,回憶起小時候,羅志祥最記得的是:「爸媽不斷向債主鞠躬,說著『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的身影。」而因為沒錢,一家人只能租在沒有廁所、不到5坪大的房子裡艱苦度日。

後來,媽媽的一位朋友,有個坪數較大的房子正好空著,就便宜的租給了他們。但才住了3年多,這位朋友在沒有告知下,突然帶人來看屋,隔沒幾天就要他們馬上搬家,羅志祥說:「這種被趕、不被尊重的感覺很令人難受。」

所幸,就在「被趕」的同一天,不知情的羅爸爸幸運的抽中了國宅,原本回家要報喜,卻看到羅媽媽一臉難過,當他聽到得搬家的消息便說:「那剛好,我們不要看人臉色,那個國宅就在正對面,搬過去吧!」

因為搬家太過突然,也為了省錢,他們一家3口就自己當起搬家工,把全部家當一件件搬進國宅裡。那一晚,羅志祥獨自站在國宅的陽台上,望向對面的那間房子,默默在心中立誓:「我總有一天,要把它買回來!」

父母鞠躬的背影,寄人籬下的無奈,讓羅志祥決定要趕快賺錢,改善家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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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跌谷底的時候
有人當著我的面說:
「你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1995年,16歲的他因參加綜藝節目模仿大賽受到注意,而與另3位表現不錯的參賽者,合組團體「四大天王」踏入演藝圈,沒想到,不到2年就解散,他就與團員之一的歐弟合組「羅密歐」,繼續衝刺,但才1多年就因歐弟的兵役問題再度解散。

正當羅志祥決定單兵奮戰時,卻碰上合約問題,還沒高飛,演藝事業就滑落谷底。「大家都以為演藝人員賺很多錢,No!我最慘的時候,還要跟別人借錢。」羅志祥說,當時有一段時間,完全沒有工作與收入,但家裡仍需要用錢,他只好向朋友借錢,再交給媽媽說:「這是這個月的薪水。」

由於連續借了3、4個月的錢,朋友還以為他要借錢去賭,後來才知道,他真的是一毛錢都沒有,回想起那一段,他難過的說:「小時候看爸媽跟債主鞠躬哈腰的樣子,怎麼現在換成我了?」

但家人承受的壓力,讓他更加心酸和煎熬,有一次在回家路上,經過附近的加油站,看到羅爸爸在加油,羅志祥本想上前開個玩笑嚇一嚇他,這時卻見到羅爸爸從口袋裡拿出羅志祥的照片,一邊發給加油站的工讀生,一邊請託道:「這是我的小孩,請多多支持。」羅志祥當時深深自責,他再次立誓:「有一天,我要讓他們來向我爸爸要照片!」

但接下來的一件事,卻嚴重打擊到他,因為不夠紅,為求曝光,他不惜搞笑、扮醜,就有人跟羅媽媽說:「你兒子出道這麼多年,怎麼什麼都沒有?」更有人當著羅志祥的面說:「你是個扶不起來的阿斗」、「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意指他不會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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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棄的時候
我是會記仇的
我要一個個都拿回來!

這些話就像在他耳邊轟炸,讓他一度想放棄演藝工作,去當個Dancer(舞者),求個穩定收入就好。但這念頭隨即被他好面子、好勝的個性打退,他想到要讓爸媽過好生活的誓願,重新振作,成了寧願24小時不休息,也要工作的「工作狂」,有通告就上節目,沒通告的時候,拚命學才藝、練跳舞,一上台就抓緊任何機會不放,目的是讓別人看見他準備好的樣子。

羅志祥說:「我是會記仇的,我記得那些人的臉,說我閒話的、對我現實擺我臉色、攻擊過我跟我爸媽的人,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告訴自己,等我有一天站上舞台的時候,我希望你們這些人也能來看看我,讓你們知道,你們又失敗了。」

就像高樓大廈不斷打地基一樣,努力終有了回報,羅志祥逐漸朝影、視、歌、主持四棲多元發展,2003年他推出個人首張專輯《Show time》,更大受好評,之後年年發行個人專輯,商演、代言不斷,2007年舉辦個人首場大型演唱會,更從2010年起連2年蟬聯台灣唱片年度銷售冠軍。

但在羅志祥的心中,從沒忘記過去「還債壓力」與「寄人籬下」的陰影。在收入轉好後,他開始「行動」,先還清了欠朋友的錢、媽媽的車貸,也把親戚的債務也一併還清,不讓家人再過著被「逼」的生活,還完債務後,他跟媽媽說:「走,去看房子。」

而要看的第一間房子,就是之前他們被趕出來的那一間,只是現在有人住沒打算出售,於是他跟仲介說:「我一定要在這個社區買房子,你幫我找更大的。」正巧,社區中坪數最大的一間房子要出售,他就帶媽媽去看,媽媽還反問他:「(買房)真的假的?」他只回了一句:「我要買回來,而且要買得更屌。」

他用存了很久的錢,決定一次付清買下房子,一來是要讓媽媽住的心安,沒有再被趕走的陰影,再者這是「面子問題」,在他踏入那個社區的時候,內心想著「我轉來了(台語,指我回來了)」。

所以在交屋後,他把房子的裝潢用到最好,入厝時還刻意請那個阿姨過來參加,目的就是要把爸媽跟自己的面子贏回來。

在這之後,羅志祥才開始「犒賞」自己。其實他入行以來一直都是無殼蝸牛,租一間國宅自住,到2007年他終於在內湖買下了人生第一棟房子,搬進去時他開心激動到大哭一場。

去年為了讓照顧流浪狗的媽媽有個安全的環境,他也買了一間房子當作狗屋,裝了冷暖氣機,讓媽媽放心照料。

除了買回那間房子,他再到爸爸發照片的那個加油站,不但已經貼上了他的海報,後來羅爸爸再去加油,變成工讀生搶著向羅爸爸要羅志祥的簽名,「我就是要一個個都拿回來,把世界扭轉過來。」羅志祥說。

正因為曾經挫敗過,也曾一夕由紅翻黑,所以羅志祥始終不敢怠惰,即使現在成績傲人,但他仍不願停下來,「你一休息,其他在努力的人就追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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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上頂端的時候
當你有100元,只能花30
要留70元當急用

雖然羅志祥已累積上億身價,但他卻還是過著吃夜市的簡單生活,不是因為小氣,而是他把賺到的每一塊錢都存下來。問他怎麼存,他很堅定的說:「我不投資,我都放定存。」

因為爸爸曾經告訴他,任何投資都會有風險,最保險的就是定存,或許這個觀念很古老,定存的利息沒有投資來得高,但他還是把錢都放在定存中。

羅志祥說,曾有朋友玩股票、基金,但後來也後悔了,「因為他不是專業的,也沒有時間去管漲跌。」他說,自己沒有時間去研究、去看,所以還是選擇聽爸媽的話,把自己辛苦掙來的錢「鎖在定存中」,賺多少就放進去,扎扎實實的累積財富,至少這樣,他能清楚看得到裡面有多少錢,真要花錢,就花利息的部分,本一定要留下來。

至於消費習慣的改變,羅志祥說,不管自己的成績如何,他的生活都跟過去一樣,沒有太大改變,簡簡單單過日子。因為他記得爸爸曾說過一句話:「當你有100元的時候,只能花30元,要留70元當急用。」

他一直奉行這個道理,買任何東西,不會第一次就買到最好,因為當你買到最好的時候,就不知道該怎麼努力了,所以即便他現在賺得多,但他從來都沒有違背這個道理,「因為你不知道下一頓會不會有工作,所以要鎖住大部分的錢,當作你的緊急預備金。」

入行17年,從小有名氣、身無分文到身價上億,羅志祥一直都沒忘記當初那些曾傷害他的人,因為有那些人的批評,才有現在的他。

羅志祥說,在不同的年紀,他會許下不同的目標,以前的目標是賺錢讓爸媽過好一點生活、證明給那些傷害他的人看,但接下來的目標是什麼?他神祕地說:「還不能講!」但接下來他會一直練、一直做、不斷的充實、改變自己,不因有成就而產生惰性,反而會要求自己,要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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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聽爸媽話的亞洲舞王

在受訪過程中,羅志祥提到最多的就是他的爸媽,從金錢觀、待人處事到苦中作樂的生活態度,父母給了他最受用的言教與身教:

1.反應快又幽默:父母親樂觀不向命運低頭,讓他知道即便有債務、生活再苦,也要自重不自卑,快樂過日子。也養成他幽默的個性,例如問他買房都一次付清嗎?他馬上接說,「也可以一次『母親』。」

2.理財保守:羅爸爸說最保險的投資觀念,就是放定存,羅媽媽說:「不向人借,也不借錢給人」,讓羅志祥理財上較傳統、保守。

3.欲望節制:有想要的東西,但絕對不會一次就買到最想要的,因為爸媽說:「這樣才能保留繼續再衝的動力。」

從以前「搞笑諧星羅志祥」變成現在「亞洲舞王羅志祥」,目標、稱號、身價一直在變,但記住父母的教誨,永遠不變。

小檔案_羅志祥

出生:1979年
現職:歌手、節目主持人、演員
紀錄:2010、2011年台灣唱片年度銷售冠軍,被封為「亞洲舞王」、2012年2月在日發行EP,創下台灣男歌手赴日最佳紀錄

本文獲Smart月刊授權轉載,原文:羅志祥》傷害我的人,就是我賺錢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