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國外新聞報導裡看到日本崎玉縣與群馬縣交界的江裡發現了74歲男性與81歲女性的屍體。在江邊發現的47歲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說:「無力再照顧患有失智症的母親,沒有存款,也沒有年金。父親說『一起死吧』,所以一家三口把車開進江裡。」這起事件對日本社會造成巨大的衝擊,同時告訴了人們,失智症患者的家屬生活在沉重的苦痛當中。
除此以外,僅在日本就已經發生了很多起因看護病人勞累過度而殺害患者的「看護殺人」事件。根據日本《每日新聞》統計結果顯示2007至2017年,看護中殺人及殺人未遂事件已達到371起,平均一星期就會發生一起。特別的一點顯示出「44起看護殺人事件中,有20起是由於加害者因不眠症導致身心疲累而犯下的罪行。」
失智症患者由於記憶和理解能力的障礙使得思想停止、反覆同樣的言行,感情上的不安感,使得在一旁看護時也很難得到控制。加上絕大部分的老年失智症患者同時患有青光眼,看到的事物模糊不清,也是導致病情更加惡化的原因。
特別是患者無法分辨白天與黑夜,顯現出原始的要求和狀態,很多時候還會毫不顧忌地裸露身體,無時無刻地提出要求,持續地發出怪叫聲,做出不受控的行動,這些都讓看護人陷入嚴重的睡眠不足狀態,造成了精神上、心理上的壓力。
選擇看護殺人,或同伴自殺中最大的原因是睡眠不足,這也是看護人陷入危險的主要原因。因此,瞬間的判斷失誤,會導致看護家屬開始服用起安眠藥。這樣的環境導致看護病人的家屬出現抑鬱症或判斷障礙。
在無法控制患者的狀況下,療養院或醫院的專家們可以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冷靜地做出應對,但家人看護時,往往會被感情左右,這種痛苦所帶來的傷害與後果十分嚴重。
面對這種問題時,以我個人的情況為例,冷靜地判斷狀況,送進醫院才是最現實的選擇。像我這樣,最初以子女的身分看護母親,經歷的掙扎與苦痛超乎了想像,而且中途也無法選擇放棄。因此,要充分地考慮是否可以擔負起責任,這對患者和家人來講都是最重要的選擇。
問題是即便想送進醫院,但在韓國也很難得到失智症的等級判定。如果得不到等級判定,就要自行負擔起昂貴的醫療費,所以很多患者家屬連想都不敢想。
雖然存在很多原因,但我認為有問題的是政府的福利政策與對該問題的理解程度。已經是平均壽命達到百歲的時代了,但大部分的老年人與延長的壽命相比很難再繼續經濟活動,身體狀況不佳,認知能力下降,需要有人保護。
但從韓國現行法律中,卻很難得到保障。站在即將要奔向七十歲的立場,我不得不也思考起有關老年自殺與尊嚴死的問題,社會的現實讓老年人及其家屬感覺不到任何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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