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土地利用已達飽和、人口老化日趨嚴重,如何透過都更來改善居住生活品質與安全,已成政府刻不容緩、必須解決的議題。然而,過往的都更多由建商主導,在互信基礎不足的情況下,往往無法順利推動,甚至產生爭議個案,拖緩都更的行進速度。
「我認為,都更的觀念要更前瞻、手段要更創新。」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黃博怡在接受《Smart智富》月刊專訪時強調,過去幾年,台灣在都更過程太忽略金融機構的角色,銀行往往只扮演融資與貸款的功能;但其實公股銀行在大台北擁有許多公有地,應率先做一個典範,把這些公有地視為「創新都更金融」的代表作。
多項政策鬆綁
有助銀行活絡土地資產
2016年11月總統蔡英文針對都市更新,要求執政團隊盡速研擬修法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透過容積誘因、減免賦稅、簡化程序等誘因,請相關部門提出配套方案。並且,要求公股行庫積極參與都更,請內政部研究相關模式,為都更注入更多能量。
黃博怡認為,政府由上至下正視都更議題,有助於都更推動的正向發展,尤其是政策面,行政院已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草案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此外,《都市更新條例》也在立法院修正中,政策面的鬆綁將有助於加速都更腳步。
對金融業來說,金管會已修正《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使未來銀行利用自有土地參與都更,不動產自用比率從50%降到20%,購地自建從最長2年改為7年。此外,若能透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免除《銀行法》第72-2條的限制,將可為都更注入資金活水,有助於活絡金融業資產。
「銀行的業務不能只停留在企金、消金與財富管理,你要有能力解決社會問題。」黃博怡解釋,銀行是特許產業,應該要承擔社會責任,尤其是握有大筆公有土地的公股行庫,更應該要有不同於民營銀行的使命感,主動扮演領頭羊的角色,帶頭推動「創新都更金融」,不但能夠起示範作用,更能為金融機構的資產運用,帶來正向的發展。
在政策的鼓勵下,銀行資產使用效率可望提高,進而提高銀行以自有行舍參與都更的意願。近來多家公股行庫推出都更案,粗估面積達7,243坪以上。「這次都更跟以往很大不同之處在於,可以很清楚地看見金融機構的角色及行動,我很樂見能夠很快有金融機構變成role model(典範),帶動像國防部、財政部等政府部門做給民間看,就能夠再創都更新局。」黃博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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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以往都更觀念
轉而獎勵大型都更案
黃博怡強調,創新都更金融應有別於以往「自有大樓改建」、「一坪換一坪」的觀念,而是應該要鼓勵推動大型都更案,例如:都更條例要賦予地方政府權力,給作為公益設施的都更個案,像蓋圖書館、育成中心、老人日照中心等,更多容積獎勵的空間,透過大面積的都更案改善市容,開發出更適居的生活環境。
「尤其是面積愈大的案子,獎勵就要愈多。」黃博怡建議將容積獎勵標準明確化,凡符合各項容積獎勵標準,則一律給予固定的容積獎勵,一來可大幅縮減審議的時間,二來也可讓有心想要參與的實施者或銀行先行評估,以加速銀行融資架構與規畫。
同時,法令也要賦予地方政府適度的公權力。內政部原本希望走法院宣判的方式、試圖淡化地方政府的角色,但黃博怡認為,如果單走法院程序、曠日廢時,拖累都更腳步;不如賦予地方政府重責大任,讓地方首長有發揮的空間。
創新都更金融正如火如荼在進行中,黃博怡表示,金融研訓院也會在其中發揮應有的功能,不只是開辦研討會、邀各方專家深入討論議題,2018年還會啟動研究計畫,開設人才培育等相關課程,期許為台灣的都更新局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