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行政院召開缺電會議,會中決議在108年要達到備用容量率15%,以及備轉容量率10%的目標,這當然比之前行政院說備用容量率15%太高是浪費錢更符合現實狀況,但若搭配政府2025年實踐無核家園的理想,15%備用容量率真的夠嗎?
政府打算以20%的再生能源、50%的天然氣發電,以及30%的燃煤發電,來完成無核家園的目標,但這也代表,假設臺灣用電量不成長的狀況下,從現在到2025這8年間,臺灣再生能源及天然氣增加的發電量,要能吃下目前接近13%的核能,以及從45%降至30%的燃煤發電量,因此行政院也在近日提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政策,規劃將補助40%安裝費用,以鼓勵民宅安裝太陽能板。
先不談這個方案是否會造成建築違建的管理問題(違建可否申請?安裝後違建就等於就地合法?),光是想到過去曾經發生颱風曾經吹落太陽能板的事件,如果這情景發生在臺灣的都會區,又會造成多大的財產損失,甚至肇生人員傷亡。
此外,無論是離岸風力或是太陽能發電,都必須靠天吃飯,風不夠強或太陽不夠大,都會影響再生能源的供電總量,況且過去臺灣之所以可以長期把備用容量率控制在10%以下,是因為整個發電系統係以核能作為基載,而核能發電的穩定度遠高於再生能源,即便如此 ,過去也發生過核電廠過載跳機事件。
如果在核能佔13%(過去最高接近20%)供電配置的前提下,15%的備用容量率都不足以保證穩定供電,未來再生能源要撐起臺灣20%的供電總量,光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這個部分,15%的備用容量率就絕對不夠。
未來將佔臺灣總發電量一半的天然氣,須要搭配特殊的儲氣設備,目前臺灣只有台中跟高雄兩座儲氣站,中油想搭配桃園大潭天然氣火力發電廠擴增發電機組,在附近增設第3天然氣接收站,又遇到可能破壞「柴山多杯孔珊瑚」棲息地,而遭環保團體抗議的問題,如果接收站無法先行完工,就算大潭發電廠如期擴建發電機具,沒有足量的天然氣供應也是枉然。
更別提臺灣天然氣全靠海運進口,姑且不論中共會否採取圍島斷絕天然氣供給這種發生率較低的風險,光是正常的船班延遲,或者海象不佳無法靠港卸貨,就很有可能讓未來發電主力的天然氣停擺,屆時臺灣又要用怎樣的Plan B來緊急應變?
綜觀今年日韓公布的能源政策,雖然都有逐步汰換核能發電的計畫,但至2030年,核電發電比例仍將達20%至22%,無核家園的立意良善,但有必要急著在2025年就達成嗎?不能等到天然氣接收站,以及再生能源發電機組接近完工後,在風險相對較低的狀況下逐步汰除核能?
況且,天然氣及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遠比核能及燃煤為高,若以目前政府的發電計畫,未來電價再上漲的機率非常高,政府有把握讓人民接受要漲價的事實嗎?還是繼續債留台電,留個爛攤子讓後代子孫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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