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誰當受益人,是你的權利!
保險契約訂立時,身故的部分會需要填寫受益人(備註1),「通常」只限於配偶,直系親屬,法定繼承人。實務上要保書填寫其他關係人,保險公司大多不會同意,因為擔心有道德風險(備註2)。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102.11.07
七、保險業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有誠實填寫招攬報告書之義務,其內容至少應包含:
(五)身故受益人是否指定為配偶、直系親屬,或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且其順位及應得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若否,應說明原因。
如果想要將受益人改成其他關係人怎麼辦?
像有的人想把這筆身故保險金給男(女)朋友,或未婚夫妻想給對方一個保障,也有人想捐贈出去,或是約定一部分給貧困弱勢兒童基金會,這種時候該怎麼處理?
要保人本身即有受益人指定(變更)權,所以:
(一)先讓契約成立生效:先填寫其他人,或法定繼承人
(二)等保單下來再填寫契約變更書:選擇順位,比例或均分
最後將契約變更書交給保險公司即可。
當契約成立生效後,保險公司就沒有辦法限制受益人要指定誰!
當契約成立生效後,保險公司就沒有辦法限制受益人要指定誰!
當契約成立生效後,保險公司就沒有辦法限制受益人要指定誰!
(保險法 第110條)(保險法 第111條)
但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得簽名,受益人則不用。日後被保險人還是可以隨時撤銷此同意。
(保險法 第105條)(保險法 第106條)
{DS}
Q:受益人要有什麼資格?
(1)自然人
(2)法人
Q:受益人死亡怎麼辦?
受益人需為生存者為限,如果在保險事故發生前受益人就死亡,可以重新指定:若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死亡,因受益權已經確定 → 因此就會列為受益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申請。(保險法 第110條)(保險法 第113條)
Q:指定受益人,需要對方同意嗎?
不需要。
受益人的變更,只需擁有下面三個條件即可:
(1)要保人的指定
(2)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3)通知保險公司
滿足上述三項即可變更。保險公司、受益人同意與否都無關。
把馬英九變成我的受益人
為了證明這篇文章的真實性,我特定去把自己的保單變更受益人,如果連總統都能夠變更,那還有誰不行呢?雖然國泰人壽的臨櫃小姐一直叫我不要這麼做(我也不想這麼做啊)。
(聲明:保險無黨派之別,僅此作為範例分享)
如果他來找我握手,會有(保險法 第121條)的規範(備註1)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這樣可是會喪失受益人資格,領不到保險金的喔!
受益人(非親屬)如何申請保險金?
受益人(非親屬)如何申請保險金?
受益人(非親屬)如何申請保險金?
如果我不是家屬(例如小三)該怎麼拿到「死亡證明書」呢?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備註1】
唯有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受益人才有保險金的請求權,特此聲明。
【備註2】
若要保人約定,也經被保險人同意,實在沒有加以限制受益人關係的必要。在道德風險的控管已經有(保險法 第121條)作為防範,且也經被保險人同意。目前實務上保險公司限制受益人的作法頗有爭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