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圖示為2016以前的四項除外
重疾險會理賠大部分的癌症沒錯,不過由於有些癌症的治癒率很高,所以是不在重疾險的保障內唷!
重大疾病險
重疾險的七項疾病中,癌症的理賠率是最高的。在符合重疾險中癌症的定義後,即可申請癌症保險金,與癌症險不同的是,重疾險的癌症有除外不理賠。
以2016年之前的重疾險為例,其除外不保癌症有四項:
1.原位癌(癌症初期)
2.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淋巴癌的一種)
3.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膚癌
4.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而2016年之後的重疾險,則把「癌症」分為輕度與重度兩種。
輕度僅理賠以下列出的特定10項癌症:
1.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
2.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第一期前列腺癌
4.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
6.邊緣性卵巢癌
7.第一期黑色素瘤
8.第一期乳癌
9.第一期子宮頸癌
10.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另除外以下3項:
1.原位癌或零期癌
2.第一期惡性類癌
3.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重度則是不含輕度所理賠的10項癌症及其3項除外,共有13項不賠。想了解更多癌症險及重疾險的差異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為什麼重疾險有保障癌症,但罹癌後卻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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