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許虞哲今 (1) 日在財委會備詢時表示,薪資扣除額已併入股利所得調整案一起研究,薪資所得扣除額確定將調高,最快 5 月將和股利所得檢討報告一併提出,若修法順利,最快 2018 年 5 月申報 2017 年所得時就可適用,屆時將有 539 萬戶受薪階級受惠。
現行薪資特別扣除額為 12 萬 8000 元,大法官日前做出 745 號解釋,指出所得稅法的法定扣除額上限,已違反憲法第 7 條保障人民的平等權,主管所得稅法的財政部應於 2 年內解釋意旨,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許虞哲表示,股利所得稅改仍處於研究階段,4 月中旬期末報告才會出爐,範圍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稅率調整,股利所得兩稅合一制檢討等,稅改將有大規模變動;其中,薪資扣除額已併入股利所得調整案一起研究,方向將朝調高薪資扣除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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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虞哲解釋,大法官第 745 號解釋,主要聚焦在薪資所得僅可採定額扣除一事違憲,對此,財政部將新增薪資所得的採列舉扣除額選項,預計將採正面表列,規定哪些費用才可扣除,目前正在收集各國作法,檢討調高薪資所得扣除額。不過,薪資所得可列舉扣除項目的檢討,將納入明年上半年修法。
財政部賦稅署補充表示,預計 5 月提出股利所得稅改草案時,將一併提出薪資所得扣除額的調整方案,若修法順利,最快 2018 年 5 月申報 2017 年所得時就可適用。估計每調高 1000 元薪資扣除額,國庫支出增加 2.7 億元。
立委王榮璋詢問,未來薪資所得申報制度是否取消定額扣除轉為列舉成本扣除?許虞哲說:「會以雙軌制執行」,並允諾稅額試算制度會繼續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