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 (1) 日審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加速重建條例草案,內政部長葉俊榮說明,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全國 30 年以上建築物約 384 萬戶,其中屬於 4、5 層樓約 86 萬戶、約 8.6 萬棟,依照過去公有建築物耐震檢測,約有 40% 耐震係數不足,推估約有 3.4 萬棟屬於 4、5 層樓建物,葉俊榮估算,若該草案本會期順利通過,以每棟營造成本 8000 萬元計算,產值約為 2.72 兆 元。
葉俊榮說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是基於要保障國民生命安全,因國內有部分建物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 (俗稱的海砂屋),或者是地震後列為紅單的危樓或黃單需注意的建築,因其結構安全有疑慮,加上台灣處於環太平洋地震帶,是發生地震的高危險區域。
因此,危險及老舊建物有急迫重建的必要,提供程序簡便、租稅減免、容積獎勵等誘因,要加速危險老屋重建的必要性。
不過有多位立委提出質疑,林麗蟬則表示,危險老屋與都更建物必須通盤考量,免得造成危險老屋打掉重建,幾年後又因為列為都更範圍,又要再一次的打掉重建。
曾銘宗則指出,由於政府提高容積率及建蔽率獎勵,解除建物高度限制、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提供資金貸款保證,恐怕造成少數人獲得巨大利益,等同讓產權單純的囤房族、大地主等最容易符合獎勵標準,因為傳統公寓受限戶數眾多,產權複雜,難以符合全體及合法建物同意人條件,主張必須要先舉行公聽會,再做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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