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1)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放寬「勞退新制」請領方式,針對年滿 60 歲且年資滿 15 年,可自由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粗估至少有 632 萬人受惠。
退休金三讀通過了什麼?
2005 年實施的勞退新制,雇主每月至少提繳勞工薪資 6%,作為勞退金,勞工也可自行加碼提撥 6%,當作老本。
勞退新制請領的方式,為年滿 60 歲,且年資滿 15 年,從「月領」的限制,修法後轉為「月領」或「一次領」。年滿 60 歲、年資未滿 15 年,則仍為「一次領」。
工作年資的計算方式,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前後提繳的年資得以合併計算。
勞退新制自 2005 年 7 月實施,修法上路後,預計 2020 年會有第一批勞退新制的退休勞工適用此條款。
退休金請領方式自由化,該怎麼選擇?
勞動部指出,(1) 倘若無投資計畫或大筆錢需求,可選擇「月退」,勞退金放在個人專戶 (由勞動基金運用局協助投資) 累計投資收益。(2)「一次領」則無法累積投資收益,必須自己做理財規劃,像是投資基金、保險等等。
退休勞工必須注意的是,一旦決定了請領方式,經過勞保局核付後,就不能再變更請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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