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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Antonio Tajuelo@flickr,CC BY 2.0

世界銀行今 (26) 年日發布《2017 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7),在 190 個經濟體中,台灣經商便利度 (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 全球排名第 11 名,與去年排名相同。

相較去年的評比,除「電力取得」繼續維持全球第 2 名外,共有 6 項指標排名進步,其中「繳納稅款」因新增「申報後程序指數 (100 分)」得到 90.82 高分進步 9 名最多。

今年全球排名前 10 名經濟體分別為紐西蘭、新加坡、丹麥、香港、韓國、挪威、英國、美國、瑞典、馬其頓;台灣排名第 11 名,優於澳洲 (15)、德國 (17)、加拿大 (22)、馬來西亞 (23)、法國 (29)、日本 (34) 及中國大陸 (78),其中,紐西蘭擠下新加坡晉升第 1 名。

國發會表示,由近年世銀評比的觀察,全球區域以東歐國家推動經商環境評比改革表現最為積極。其中,馬其頓由前 (2014) 年第 30 名推進至今年第 10 名,愛沙尼亞 (12) 及拉脫維亞 (14) 緊追台灣 (11) 之後,喬治亞今年進步 8 名推進至第 16 名;由此顯示出,東歐國家積極改革經商法制與國際接軌的強烈企圖心,值得注意與學習。

今年世界銀行公布《2017 經商環境報告》,台灣 10 項評比指標排名,依序為:「電力取得」(2)、「申請建築許可」(3)、「執行契約」(14)「財產登記」(17)、「開辦企業」(19)、「保護少數股東」(22)、「破產處理」(22)、「繳納稅款」(30)、「獲得信貸」(62)、「跨境貿易」(68)。其中,「申請建築許可」、「執行契約」、「財產登記」、「保護少數股東」、「繳納稅款」等 5 項指標,再創歷年最佳全球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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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分析,今年經商環境評比,「繳納稅款」擴增「遞件後程序指數」(postfiling index) 調查,及首次增加「開辦企業」、「財產登記」及「執行契約」3 項指標之性別差異調查。「申報後程序指數」是調查公司遵守報稅義務後的流程,包括退稅,稅務審計及行政救濟。

性別差異調查,是評比該國對於上揭 3 項指標的行政程序或法院審判,是否有因不同性別而為不同的處理或限制。世界銀行認為,有些國家對於女性有歧視性待遇,致有不利女性創業、取得動產 (融資) 或法院不公平審判的問題。

相較去 (2015) 年世界銀行發布評比,除「電力取得」繼續維持全球第 2 名佳績外,台灣共有 6 項指標排名進步,包括「繳納稅款」因新增「申報後程序指數 (100 分)」得 90.82 高分進步 9 名 (39→30) 最多。

「申請建築許可」由第 6 名再推進至第 3 名;「保護少數股東」因「股東治理指數」澄清受採認進步 3 名 (25→22);另「開辦企業」、「財產登記」及「執行契約」於我國並無性別差異之處遇,分別進步 3 至 1 名。

另外,有 3 指標排名小幅退步,分別是「破產處理」退步 1 名 (21→22)、「獲得信貸」退步 3 名 (59→62) 及「跨境貿易」退步 3 名 (65→68)。其中,「獲得信貸」指標之「信用資訊指數」得滿分 8 分,而「法定權利指數 (12 分)」僅得 4 分。

國發會表示,目前排名全球第 11 名成績雖佳,但對於改善整體經商環境仍有努力的空間,將進一步會同相關機關推動後續改革事項,包括支持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公司法」全盤修正;調整「獲得信貸」法制;及研析「跨境貿易」問題,針對世界銀行案例,研析我國廣義通關範圍,並廣邀業界專家提出建言,擬訂提升跨境貿易效率的解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