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外地工作意願,好減少失業人數,就業保險針對「跨域就業」有提供相關津貼,以給予部分補助。
所需資格:
1.失業達三個月或非自願性離職的人,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就業
2.工作地與原居住地,距離達三十公里
3.連續30天受僱於同一雇主
上述皆符合者,依不同的給付項目另有其資格條件: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必須要有交通往返事實。依就業地點與原居住地的距離補助,最高補助12個月:
1.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1,000元
2.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2,000元
3.70公里:每月3,000元
租屋補助
因工作而需租屋,實際租屋地與工作地距離30公里以內,最高補助12個月:
依租約所列的租金60%計,每月最高5,000元。
搬遷補助金
因工作而需搬離原居住地,新居住地與工作地要距離30公里以內:
依實際搬遷的收據總額計,每人每次最高3萬元(不含包裝的人工、材料費)
除了參加過就保的人可以申請之外,若是初次尋職的青年(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且有就業意願),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就業後,亦可申請這些補助唷!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失業到外地工作原來有搬家、租屋、通勤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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