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如果有長輩來問如何生前把房產給子女,又不用被課到太多稅,提出了幾個建議之後,總不忘加句「先多看看,緩緩再說。」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蕭公發生的那些事。
雖然沒有18%,但蕭公是個財富自由的開心老人,這些年的愜意生活,多虧了他在以前台灣光景好的時候,除了在民間公司上班之外,還做些兼職與投資,加上生活單純,不菸不酒不嫖不賭,省吃儉用下的成果。除了自身努力外,妻子也是一大功臣,頗有理財頭腦的蕭太,勤儉持家之餘,也樂於購買不動產,幾年下來,在雙北市累積了一些身家,包括一間收租中的市區店面,一間現在住的北市華廈和一間便宜租朋友的新北大樓。
蕭公常感嘆,要不是蕭太走得早,人生就沒有甚麼遺憾了。
還好,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對蕭公不錯,即使各自成家,噓寒問暖總是少不了,蕭公不喜歡麻煩孩子,可是畢竟一個人住不大安心,協調之後,大兒子一家三口就搬來跟老爸爸住。
即使住在大兒子家,蕭公就有個毛病,都是親生的,人還是多少有點偏心,幾十年來他毫不避諱疼愛小兒子,有好吃好喝甚至值錢的都先給他,其他子女沒有意見,那外人也就不需要說些什麼。
這樣的平淡日子過了好些年,蕭公或許因為老化,又或是運氣不好,有一天晚上上廁所時,一個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送去醫院才發現一個跌跤竟然骨折,足足休養了把月,可老人家最怕跌倒,這一跤之後,不只小毛病不少,身體也大不如前,進出醫院更是家常便飯。
他是個明白人,在來日無多的警覺下,總認為自己應該要先替身後事做些安排。
旁人問他老人家為何要急於一時,他總是說:「你們這些年輕人,都不知道政府會變來變去,以後政策要是變了,或是我這把年紀有個三長兩短,想動也來不及,趁著當下做安排,好過將來後悔。」
也就是這樣的心思,某一天,蕭公把三個孩子叫到跟前,跟他們說心中有分家產打算,話一出口子女們面面相覷,不過,蕭公告訴孩子們「一切他說了算」、「等到最後就會有答案」。就在這說了算之下,根據蕭公的意願,現金在自己手上,房產花了幾年先處理,最值錢的市區店面給了小兒子,把目前住的北市華廈給了照顧起居的大兒子,那間超低租金的新北大樓就給了女兒。
這樣分完,蕭公想不到才是麻煩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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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發難的是女兒,分完的那一年年初二就沒回家,說是夫家要全家出遊,不克回家,以前常常打來噓寒問暖的電話,也沒有那麼勤快,後來的日子裡,對這個老爸的一切都是表面功夫。之後,起了化學變化的是大兒子夫婦,蕭公和他們朝夕相處,雖然孫子還是很親熱,不過他很明顯感受到,大兒子和媳婦似乎沒有以前那麼熱絡,以前媳婦常會給公公煮些好吃的,到後來也對他愛理不理。
至於拿到最貴店面的小兒子會比較孝順嗎?好像也沒有,長年在越南工作的小兒子,只有在租金沒進帳的時候才會打電話回台灣,也沒有因為分得比兄弟多而對老爸爸特別孝順。
一陣子下來,受不了大兒子家低氣壓的蕭公,鬧起脾氣說要去養老院住,結果居然沒人攔他,沒台階下的蕭公,只有默默搬到老友住的養老院,過著雖有兒女,卻無人看望的寂寞晚年。
事後回想,蕭公雖然嘴硬,但也承認錯在自己分得太早、分得不公,甚至沒有諮詢其他方式,可是想歸想,一切已經太遲。
這幾年不少老人家對身後事不避諱,也很積極安排產業,但是分完之後子女翻臉不認人的事情時有所聞。對於老人家來說,如果積極想要生前安排產業,最好要尋求專業人士的節稅規劃建議後,再進行移轉。
如果擔心世事難料,現階段民法有防不肖條款可以相對抗,不過效益不高,積極作為除了和子女約法三章,並預立遺囑外,還可以透過辦理信託,由銀行或證券商擔任受託人,約定信託目的、財產管理方式、受益人、財產歸屬及交付方式等,將信託財產移轉至信託業者名下,由受託人必須依照信託契約管理或運用該筆信託財產,避免因老年人生前將財產全數贈與子女後,失去對財產的主導權,造成事後無人奉養或照顧之情形。
養老院住沒多久,蕭公就抑鬱而終,因為孩子們都有點社會地位,喪禮自然辦得風光,只是,對於躺在棺材裡的蕭公,這些備極哀榮,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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