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跟朋友閒聊時,聽到一個父母與子女因為買房而鬧脾氣的故事:
子女大學畢業後沒多久,就找到一個收入還不錯的工作,然後跟父母說已經在公司附近找到一個不錯的租屋處,想要搬出去那邊住;父母覺得與其把薪水付給房東,不如貸款買間房子,於是就「主動」幫子女尋找老家附近的房子,並且等到已經下斡旋金,準備與賣方談判價格的前一天,才跟子女說明天一起去殺價,子女聽到後一整個抓狂,說我為什麼要住在一個沒有電梯,離上班地點又遠,然後每月還要付比目前租金高一倍以上的老公寓裡?父母則覺得小孩草莓到了極點,父母願意幫忙出總價三成的自備款還不滿足,最後小孩撂下一句:「要買用你們自己的名字去買,我不想要這棟房子。」父母也只好跟仲介說不買這棟房子了,希望能把一部分的斡旋金給拿回來,然後跟我朋友抱怨小孩子怎麼都那麼不懂事。
我相信長輩聽到這則故事,多半都會覺得這小孩太不知足與惜福了,父母不但好心幫忙計畫買房的事情,還願意出三成的房屋自備款,怎麼可以因為自己要繳房貸就拒絕父母?然而如果把角色的關係塗掉,假設一個人在沒有經過你同意的前提下,就逕自幫你決定了未來20年以上的時間,要住在離上班地點很遠、也不符合自己居住需求的房子裡,而且每個月要償還一筆高額的房貸,請問你還會覺得開心嗎?
台灣對於房地產的觀念,已經從「有土斯有財」慢慢轉換為「滿足或解決自己居住需求的物品」。對於故事裡的子女來說,在工作地點附近租屋一來租金便宜、二來可以享受一個人的獨立空間、三來租屋處不但較為新穎,而且相關家具一應俱全,如果從「滿足居住需求」的角度切入,子女當然會覺得為什麼我要一個人住在一間30坪大的老舊公寓,每天還要花1.5個小時以上的通勤時間,然後除了房貸以外,還要另外花一筆錢來購置家電或進行室內裝修。為了結婚先買房?連另一半在哪工作、收入狀況與居住需求都不清楚,要怎麼決定該把房子買在哪裡?又要滿足怎樣的居住條件?如果這位子女有在關心近來房地產價格趨勢的話,那應該更不願意在房價持續探底的現在,用比較高的價格來買進房屋。
我當然能體會父母那種出錢出力還被嫌的委屈,只是在做出為子女買房這種重大決定之前,父母是否該先跟子女談談對於居住需求有什麼想法,雙方相互溝通後,再來共同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走,不然給的人覺得委屈,收的人感到憤怒;斡旋金、自備款花出去後還要傷感情,怎麼看都是一筆沒有贏家的交易。
談一談,其實沒很難;就算真的會因此吵架,也好過前面的故事,不是嗎?
{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