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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野村集團」旗下香港野村於2014年間牽頭向台灣地區金融機構招攬「索力聯貸案」,並由同一集團旗下之新加坡野村出資900萬美元參貸該聯貸案,該案於2014年8月8日簽約、同年8月下旬撥款完畢,嗣後隨即於同年9月初發生負責人父子行蹤不明、無力償債等違約事件,本案發生當時,震驚兩岸金融市場。針對大陸索力鞋業聯貸案踩地雷,國內6家參貸銀行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彰化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凱基銀行、華泰銀行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等聯合聲明,已共同委聘律師對野村公司失當的行為提出訴訟。

根據6家銀行發布的聲明稿指出,於催理追訴過程中,參與該筆聯貸案之6家台資銀行,從債務人索力公司吳姓負責人所透露之訊息中,赫然發現「新加坡野村」宣稱參與本聯貸案之900萬美元,竟係由債務人索力公司自行籌(出)資,「新加坡野村」並未出資參貸,且相關資金迴護作業方式亦係出於野村人員之指導。 

債務人公司負責人向6家台資銀行表示,香港野村在2014年的7月份告知索力公司,野村公司已經審核通過出資參貸該聯貸案;但是野村公司在其他6家台資銀行都確定參貸金額的最後簽署情況下,卻通知索力公司,野村公司無法參與貸款,要求索力公司自行籌措900萬美金參貸,否則聯貸案將無法成立,且索力公司之前給付的相關費用均無法退回,債務人公司負責人同時指稱:當初野村公司人員曾告知,此等由債務人「自己籌(出)資參貸」給自己的行為,乃初次招募國際聯貸案之慣例,野村公司同期間於大陸地區牽頭招攬數家台資銀行參貸之另件聯貸案也是如此處理。

債務人公司負責人更進一步指出,野村公司內部非僅知悉此筆900萬元美元是由索力集團出資的,更指導索力公司如何建立第三方資金管道、如何通過野村公司內部風控,並於聯貸案簽約前一日,以電郵通知索力公司將900萬美元匯付至新加坡野村公司之銀行帳戶,並提醒索力公司保留匯款單據以備日後查驗。

6家台資銀行原本以為此是債務人公司負責人惡意抹黑野村集團之舉,然從債務人不斷提出之相關佐證資料中,6家台資銀行查覺該案似有隱情且內容非屬單純,乃攜手合作深入調查,於兩岸三地間展開追查行動,經過一年來奔波追蹤及各機構協助下,各種跡象及證據資料在在顯示債務人公司負責人所敘述經過應屬事實。

6家台資參貸銀行已共同委聘律師對野村公司失當之行為提出訴訟,並已將所取得之證物提交司法機關,期盼經由司法機關之調查審理而釐清真相導正不良金融風氣,保障各方交易權益。

本次6家台資銀行發揮團隊精神攜手合作,非僅為自身權益著想,更重要的是,為本國金融機構於打進亞洲盃、前進國際金融市場之際,建立合作保護機制模式。本案於調查期間內,蒙金管會、調查局、警政署、海基海協兩會、大陸地區泉州公安大隊、晉江公安大隊及香港中聯辦等各機關單位的鼎力協助,於此併向各該機關單位表達感謝之意。

{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