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我朋友口愛口外騎士畊仲大大,寫了一篇希望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不要為難醫師的文章,裡面有些部分他希望我能補完,因此產生本篇來談談一般理賠的程序:能不能全部委任給保險公司/保險業務?
結論是:可以。(後遺症和衍生問題容後再婊表)
理賠必以書面文件為之
先談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觀念:保險理賠申請,必以書面文件為之。
部分常見錯誤行為:
1、我有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了
2、我有告訴保險業務員了
3、肇事者說他們在處理了
4、我有告訴男朋友了(羞)
可是瑞凡,天上不會掉下理賠金,只會落下「焦阿賽」,你不簽名、他不送件,坐在家中枯等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淚)。
申請理賠,請務必確認:
1、理賠文件,簽了沒?
2、理賠申請,送了沒?
3、理賠案號,成了沒?
如果沒有文件、沒有送件、沒有案號,哪來保險金?又何來「保險公司理賠都很慢」、「保險公司服務態度很差」呢?(丟筆)
文件不齊退件照會
再來談談,理賠時最常遇上的問題:
1、文件不齊,被退件
2、資料有誤,被照會
3、其他
缺件會被退件
缺件會被退件
缺件會被退件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基本理賠申請文件不齊全,保險公司本來就不受理。
偏偏還是常遇上「沒有診斷證明書」、「收據影本」、「給錯帳戶或者沒有給基本資料」這些狀況,即便案件進保險公司,也會整份原封不動退回,批註:「請備妥文件再行申請」,絕對不能丟下一句:「我不管反正你處理好」就射後不理。
這位大大,生小孩需要精子和卵子結合,申請理賠當然要有這些基本文件,不然儂是從石頭崩出來的,そうですか?
而診斷證明書的申請,如果客戶有空,盡量自行處理好,真不行,才委任申請。
自行申請診斷證明才是上策
沒有診斷證明,又沒空/懶惰/有不可告人理由哀家乏了都退下吧,當然可以委任他人去處理。
可以找你的:
配偶
子女
兄弟姊妹
親朋好友
冤親債主
保險業務
診斷證明本來就是客戶申請理賠,應自行備妥文件,這常識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隔壁獨眼龍也知,但偏偏有心人扭曲成「保險業務員的義務」,但,從業人員可從來沒有規定如此。是我,定還要另收車馬費!(時間有價)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一項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係指業務員從事下列之行為: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三、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
四、其他經所屬公司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
委任申請,請務必準備好委任文件,一般可以自行擬定,或者依照各醫院規定。
可是瑞凡,這邊又有另外一個風景:受委人只是代為申請診斷證明,並非代醫師下診斷。(什麼時候金管會底下的業務員資格,可以管的起國家考試醫師資格來著?)
換句話說:即便委任,僅只申請診斷證明;即便「疑慮」,也請「本人」來再說。而保險公司若診斷證明有疑問,可另行去函調閱所需之資料,不勞客戶或者業務員多跑。
保險公司有需要請來函
「可是保險公司還是不賠啊!」楊小傑質疑。
「可是業務員還是很XX的在門診魯洨!」陳大俠抱怨。
「可是我想要做好貼心服務啊!」超業小張表示。
可是瑞凡,問題關鍵不僅是那張紙,衝突管理的關鍵是在給予:你要的,我給你,朕不給你,你不能搶。
如果不賠:去電關心一下缺什麼補什麼。
如果魯洨:該給的都給了,剩下缺什麼請保險公司發函來調。
要談貼心:真正用心是要解決問題,不是口頭關心。(說什麼為我好到底是為你好還是為我好啊)
理賠申請書大多會有附件:同意查詢聲明書,賦予保險公司可以針對保險理賠,逕行調閱相關病歷資料。所以有問題,請保險公司自己發文來調,而非找個普隆共去糾纏醫師。
保險規劃、理賠準備、調解溝通,都是高度專業之事,應讓醫護、患者、保險人,三方都能溝通順暢,共同維護長遠的利益,使:醫師專心看診、病患安心養病、保險公司順利理賠,三贏局面何樂不為?
如此,方為保險之真諦。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申請保險理賠能全交給業務員嗎?
作者現為認證財務顧問(Consultant, IARFC)、風險管理師(Insurance Broker Agent)。專業為求償風險移轉、企業風險管理、信託規劃、稅務管理、理財規劃、車禍調解、個人保險及退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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