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3M公司(Minnesota Minning&Maunfacturing Company,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的實驗室裡,一位名叫Spencer Silver的員工終日埋首於工作,希望發明出一款超強力黏劑。只是,完成後卻發現此產品竟比一般黏劑還不黏、輕輕一撕就會掉下來;就原先所設定的目標而言,這款黏劑幾乎可說是完全失敗了!四年後的某個週日,3M的另一名員工Arthur Fry在教會裡唱詩歌。為了方便看歌詞,他在書裡夾了張紙條;只不過,那張紙卻總是滑落。那瞬間,Fry的腦子裡閃過了Silver的傑作,他試著在紙上塗了一些不黏的黏劑後,不僅成功固定了紙張,在撕下紙張時更不會造成任何損傷。
是的,它就是在今日深受歡迎的利貼(Post-it®)可再貼便條紙的前身。事實上,類似的發明小故事在3M企業裡頭不勝枚舉,例如,為了幫助汽車工人分隔兩種烤漆顏色而發明的思高牌(Scotch®)隱形膠帶、從發現人工皮醫療產品貼在痘痘上會讓傷口好得更快,而創造出來的Nexcare痘痘貼…等,都是3M以創新為經營理念,並且讓創新精神烙印在每位員工身上的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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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創新做為靈魂的3M,清楚地知道新產品並不會自然誕生,因此,幾乎所有3M的管理階層都在做一件事,就是創造一個內部環境,讓員工可以展現他的能力和創意。於是,3M每年都會從銷售額中提撥7%的資金投入於產品的研發,這大約是一般公司研發金額的2~3倍;此外,也會透過文化培訓、經驗傳承等方式在企業中傳遞創新的觀念。最重要的,是3M對於創新想法的支持和獎勵,更讓所有員工都親眼目睹,任何的新想法、觀念或者創意在這間企業裡皆是有可能被實踐的。
讓創新得以發展的「15%法則」
3M對於「創新」的定義很簡單,所有能夠改善生活或者帶來利潤的新想法,再加上付諸實現使其成為實際產品的行動,都可被稱之為創新。在3M公司裡,對於創新最為支持的一項規則,則莫過於是著名的「15%法則」。
當員工發現了一個新點子時,3M允許員工可以將15%的工作時間(編按:若以一天工時8小時為例,約1.2小時)用來研發這項創意,不管這個想法或概念是否直接有利於公司。當然,這15%的時間並非嚴格的規定或限制,只是希望透過這樣的制度,讓員工腦海裡的構想能夠有機會萌芽、茁壯。接著,一旦構想變得較為明確具體時,這名員工可以要求其他同事們的協助、也能夠向任何部門尋求資金。最後,這項新產品開發專案可能會有來自於技術、生產、行銷、法律部門等人員共同參與,當產品銷售額突破5,000萬美元時,還能夠成為獨立的產品部門。
漏斗式的創新流程
與其他企業不同,3M公司發展技術和產品的流程,並不是先將重心鎖定在特定的部門、市場或者產品上,再去開發相關的技術;相反地,3M是從核心技術做為出發點,再替這項技術尋找能夠應用的市場。也就是說,3M的創新過程是採用先發散而後收斂的漏斗模式,先廣泛地收集來自各方的創意,再逐漸集中資源、縮小範圍,將概念發展為最終的解決方案。由此可見,這也就是為什麼3M產品能夠橫跨辦公、工業和汽車等眾多領域,卻又始終可以緊貼消費者生活和需求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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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創新的理念,3M更要求每個事業部門每一年的營業額,都必須有30%來自於過去四年內新上市的產品或服務,以求讓各部門不斷尋找及研發出可以帶來利潤的好商品!
只不過,堅持創新的理念也曾經讓3M飽受外界質疑,認為其不惜犧牲經營效率去追求不確定性極高的研發,會造成許多無謂的營運成本。在2001年上任的執行長McNerney,就曾經決定用效率取代創新,試圖將3M改造為以經營效率為優先的企業;只是,當營運績效被提升的同時,3M秉持了近百年的核心理念和價值觀卻受到嚴重的衝擊;所幸,後續的領導者再度成功重塑了這家企業的文化和精神。
堅持創新和追求獲利,兩者之間真的難以兩全嗎?從幾乎年年皆獲利的3M公司看來,這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只不過,端看你是否願意為了核心價值而長期堅持而已!
本文獲「股感知識庫」授權轉載,原文:3M讓創意不僅是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