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勝生多蓋了9%是什麼概念?(相關新聞:美河市建坪差9% 柯文哲擬告日勝生詐欺)如果是一般預售屋買賣,另一方都可以請求解除契約了!
美河市建案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又被議員爆料指出,案件於2008年簽約時,約定之建坪為9萬8800坪。等到2013年完工,總建物面積變為10萬7500坪,平白無故多出將近1萬坪,約9%的總建物面積,柯文哲擬向日勝生提出詐欺告訴。
日勝生多蓋9%的建物面積有很超過嗎?如果我們把美河市共同開發案比擬為一般的預售屋買賣行為,依據內政部103年4月28日修正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第五條規定:「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2%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2%),且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該面積所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結算。」白話文的意思就是,如果依照定型化契約的精神,那怕日勝生只多蓋1%的面積,法理上都應該要將此部分的價金退還給臺北市政府。
此外,第五條亦規定:「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超過3%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換句話說,臺北市政府如果在整個BOT案中發現日勝生有建坪超蓋的狀況時,甚至可以逕行解除契約。如果定型化契約規定如果有3%的面積誤差,買方就可以解除契約,那9%的超蓋面積真的有些多了!
當然,臺北市政府與日勝生所簽訂的BOT契約內容中是否有建坪超蓋之相關處理條文,以及允許比例及相關罰則究竟是多少尚無法得知,但臺北市政府至少也應該透過協商、甚至如市長所言的法律程序,來爭取市政府該有的權利。甚至,是否該啟動內部政風程序,來檢討市府之前的處置是否有較為不當之行為。
除了超建的問題,臺北市政府先前引用大眾捷運法允許徵收捷運旁的毗鄰地用來聯合開發(就是美河市聯開案)的部分,也被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732號會議裁定違憲,未來台灣的各級地方政府是否還要將「土地重劃」視為帶動開發及徵稅的金雞母?BOT聯開案是否還是不用資金的最佳開發選項?美河市的案例值得政府省思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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