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
最近內政部打算推出北北桃兩萬戶地上權青年住宅,售價400萬,設定地上權70年。有學者及抗議團體認為這樣的政策很草率,缺乏整體配套措施,但我覺得很好呀?請問子房老師怎麼看呢?
子房觀點:
上週我收到一個外商經理女性朋友K的喜訊,說將於年底舉辦婚禮。即使她在台北長大,還是想要搬離父母家,在大台北地區尋覓合適小倆口的住家。放著家裡40坪天母老公寓不與父母同住,找到新北市30坪的八年屋齡新中古屋打算下手。我問她:「現在房價所得比這麼高,這樣壓力會不會太大呀?」
「雖然我們收入有限,但畢竟我還是想擁有自己安心長住的小天地呀!」K說。
「你習慣台北市都會區的生活,有想過租屋比買屋划算嗎?」我問。
「有思考過,但我想要擁有一個自己的小天地,擁有自己想要的裝潢設計、漂亮的生活空間。如果是用租的,房東可不讓我敲敲打打。費盡心思佈置好,哪天房東不續租,或者房東出售後,新的屋主想收回去住,這都是讓我不安心的地方呀。」K不加思索地說,又補了一句:「為了成家夢,這樣我跟老公才能更努力奮鬥賺錢呀!」
我估計K夫婦兩人年收入大概在120萬左右,買個1800萬的住宅壓力還是很大。對年收入約60萬的小資族來說,北北桃的400萬地上權青年住宅是否可以讓人安心成家?若從數字上看來是OK的。有學者批評政府不應該鼓勵青年買房,也批評年輕人不應該急著買房,應該將資金投資在自己身上,租屋就可以了。這樣的論點雖然很理想,但仍無法滿足年輕人「想擁有自己安心長住小天地」的目標,同時也無法破除「租屋是幫房東養房子」的傳統觀念。
{DS}
其實紅色子房投資團隊也曾經研究過,用REITS(不動產信託)的概念集資蓋住宅,REITS的投資者可以用投標方式成為承租戶。身為租戶雖然長期繳租金,但也可以因為身兼REITS小額投資者的房東身分,享受每年收租分紅,以及不動產證券化價值增值的獲益。很可惜我們台灣對於開發型REITS的限制過於嚴格保守,錯失民間參與解決住宅問題的管道。只能用內政部公務員有限的腦力,有限公有土地的資源,想出這400萬北北桃的地上權青年住宅方案。
政府的腦袋很簡單,因為「所得成長有限」的關係,就設定一個「400萬成家」的目標。就像高中考生能力有限,原本60分及格,改為40分就及格,老師讓大家可以過關升級就皆大歡喜。這樣問題就解決了嗎?其實沒有。當降低標準的高中生升上大學,就會出現能力不足的問題;同樣,當一戶400萬預算發包給廠商施作,在營建物價仍高的狀況下,也難保偷工減料出現問題。
我知道大家都希望拉近房價所得比,但房價其實與股價一樣,建議政府仍尊重自由市場機制,該漲就漲,該跌就跌。但所得方面反而需要政府強力介入,少點政治口水,多點明確國家政策與創業投資協助,讓肯努力的青年所得提高,讓肯奮發向上的青年可以獲得更高的收入與發展。當大家的職涯高峰遇到房市低谷,自然就會拉近房價所得比。
面對房市已開始進入低谷,政府要想的不應是在低谷裡創造低谷,而是如何創造更多年輕人的職涯高峰。
{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