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三三法則是台灣邱顯比教授自創的選基金方法,其希望投資人找到一、二、三、五年績效在前四分之一,而且三個月、六個月績效在前三分之一。如下表:
麥道森認為這個方法簡單易懂,具有其優點,但也有其缺點,只有量化指標,沒有質化。多年的經驗告訴我,電視或報紙廣告打的斗大的,常常都是績效落後的基金。
基金公司以及投資人常常有「趨之若鶩」的心態,希望找到黑馬型的基金經理人。而這個法則,讓你可以用長期三到五年,以及短期的表現來觀察基金經理人的表現。
在台灣,這個法則能夠吸引到大家的目光,主因為台灣沒有一個專業的基金評鑑機構,可以評估質化指標。
而國外,卻沒有人特別使用四四三三法則,是因為有獨立的第三者的基金評鑑機構報告可以參考,且其評鑑的指標更加全面。
譬如說,大家只有看基金的四四三三過去績效,那萬一經理人換過呢?萬一基金公司只注重短線利益呢?
以台灣為例,麥道森訪談過一位基金經理人,在同一崗位待超過10人,基金規模超過百億台幣者,他就跟我提到,其實他們的基金公司並未注重長期的利益,仍舊是用每天比績效的方式來考核經理人,且這是台灣業界普遍常態。
經理人只好自己衡量尺度,既要短期衝基金,也要自己摸著良心,幫投資人把關。
下次各位使用四四三三法則挑選出來的基金,應該考慮這些基金的老實基金經理人還在不在以及基金公司是否老實。多花點功夫,詢問基金公司,投資起來更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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