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我才寫了「政府基金被坑殺 你還願意相信投信?」一文,當時盈正案爆發,沒想到幾個月後,竟然又出現第一金投信三位基金經理人涉入炒股的事件。身為一個投資人,我對台灣投信產業的信任已經蕩然無存!
諷刺的是,所謂的投信,就是「投資信託」,也就是投資人基於對業者的信任,將他們的資產委託給業者,由業者根據投資人的意願進行專業管理。
如果投資人對投信產業沒了信任,這個產業就岌岌可危,沒有人會笨到把自己辛苦累積的資產交給沒有誠信的人去管理。這就跟最近很熱的棒球很像,同樣是棒球比賽,國際賽事就能吸引爆滿觀眾,職棒賽事所能吸引的球迷卻一年比一年慘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失去信任。經歷幾次假球事件,球迷再也不確定自己因為勝利而亢奮、因為落敗而悲傷的這些情緒,是否都來自於一齣有劇本的戲,而不是來自運動員追求極致的實力展現。
在假球案中會有幾個角色,分別是球員、組頭和球隊。假球模式很簡單,組頭透過各種威脅利誘的方式要球員配合,以操控比賽的結果,能預知結果的賭局,組頭當然必勝無疑。球團沒有盡到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同時又不斷以共體時艱的名義讓球員領不符合身價的薪水,威脅與利誘也就很容易奏效了。
類似的,在基金經理人的炒股案裡面,也有幾個角色,分別是掮客、經理人和投信公司。掮客先買進特定股票,然後讓基金經理人根據掮客的指示購買特定股票,尤其是小型股,可能數千萬的資金就能讓行情根據掮客的預期來走,而後掮客賣出已經漲到目標價的股價,給予基金經理人交易金額一定百分比的回扣。
基金經理人易受誘惑
台灣無論哪個產業都以很廉價的人力成本作基礎,雖然基金經理人動輒百萬的年薪,在台灣已經是相當不錯的待遇,但是和國際上相同產業的薪資比較,就顯得特別寒酸。
基金經理人通常是由金融研究員轉任的,但是如果績效不好,就會面臨失業或是又回去擔任研究員的工作,因此職業生命週期很短。職棒球員可能有十幾年的球可以打,在這段期間內雖然收入很高,卻也要存夠一輩子賴以維生的資產。基金經理人如果表現不好,即使是「百萬年薪」,也只能領一兩年。
所以當炒股的掮客拿著四五百萬的回扣來引誘基金經理人,眼看著四五年的薪水就在眼前,即使知道犯法,經理人也願意賭一下。
政府不痛不癢的監管懲罰
金融業者一直以來都認為政府機關對金融業的管制過度嚴格,不夠開放,所以有許多能夠獲利的業務一直無法在台灣推展,這不只影響了金融業者的發展,也導致金融消費者在國內沒有足夠的產品可以運用,甚至不得不在無政府保護的情況下自己出國投資國外的金融產品。
但是現在,金融業者也無法用自己的表現來說服政府進行更全面的開放,內部控管問題重重,弊案一再發生,政府當然更不敢開放。
就一個金融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台灣的投資環境的確不理想。政府該做的事情是盡可能開放,但是要建立受害投資人的求償機制,對金融業者的違規則要給予極為嚴厲的懲罰。最近幾個裁罰案,對於金融業者真的無關痛癢,這要如何促使業者自律和警惕?
金融業者內控零分
我一直覺得金融業者的態度大有問題,每次出了事,金融業者就撇清這是基金經理人的個人問題。這些基金是以投信公司的名義發行的,出了問題怎麼會只是經理人的個人問題?
許多投信公司在打自家廣告時,都宣稱有堅強的投資研究團隊,但盈正案卻讓我們知道,原來很多投信公司會同時參考同一份研究報告,買進同一家公司,所以在盈正案中,有13家投信業者受到裁罰。
難道這些研究團隊都只是空殼子?投資人每年付出好幾個百分點的基金費用,到底花到哪裡去?買了什麼專業?
還能相信什麼?
共同基金還是投資人最常使用的投資工具,但是在這些事件爆發之後,還有多少投資人願意相信這些共同基金?更甚者,我們必須要懷疑,在付出更多的費用之後,有人能保證績效贏過大盤嗎?沒有!
原本覺得選股很難,所以乾脆投資基金比較省事的投資人,現在可能也要想想,難道選擇一個未來表現會很好的經理人,會是很容易的?
或許,無招勝有招。去投資不需要依靠經理人操作能力的ETF(指數型基金,如台灣50)吧!至少保證給你和指數一樣的績效,也不必擔心自己辛苦存的錢,淪為幫炒股人出貨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