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道15年的鍾欣凌,拍過33部電視劇、12部舞台劇,以及7部電影,演出的角色,常是超齡的「母姊會」──站在女主角身邊的媽媽或姊姊,很少是鎂光燈下的焦點。今年(編按:本文撰於2014年),她終於以《雨後驕陽》的電視劇作品,勇奪第49屆節目女主角獎。
其實,在《雨後驕陽》演出女主角「阿霞」的鍾欣凌,一開始並不被看好,甚至有人上節目官網譏諷她「只是諧星、不會演戲」,但她仍努力將1950年代台灣傳統婦女的堅韌,刻畫得入木三分,而讓人看到她的實力,因而她在領獎時的致詞:「我是諧星,我會演戲,謝謝你們愛看電視」,贏得了全場喝采!
除了工作創下佳績,鍾欣凌在理財上也見成果。原本只會存錢的她,2007年時開始存房,現在她已是在台北、台中各擁一房的雙殼族。
其實,存錢買房,原本並不在鍾欣凌的人生計畫內,「因為年輕時的我,不懂得錢的價值,很會花錢。」她說,爸爸雖然在銀行工作,對數字很敏感,懂得投資股票、房地產,卻很少向她及2個哥哥說明要怎麼投資、選擇適合的工具,「他只告訴我們,拿到零用錢不要亂花,要把它存起來。」
鍾欣凌坦言,她雖然常常聽到要存錢,但並沒有深入理解,加上父母零用錢給得規律又大方,每每拿到零用錢,她都花在喜歡的食物、衣服上,或四處跟同學聚餐、唱KTV。到了荷包快要見底時,次月的零用錢又準時入帳了,因此她從來沒有缺錢的意識和困擾。
直到上大學後,她在自家附近的美妝店開始打工,每天從早上10點站到晚上6點,搬貨、點庫存、站櫃台結帳等,每月工作20多天,薪水只有1萬出頭,她才察覺到以前錢來得太容易,以至於太小看金錢了。大學畢業後,鍾欣凌一踏入演藝圈,就不再向父母要零用錢,並且開始學存錢。
鍾欣凌改變的第一步,是從記帳做起。原本她是想透過日記記下生活點滴,但沒多久就難以為繼,她靈機一動:「不如用記帳取代日記。」便在記事簿後半本的記帳欄目,開始記錄每天的支出。
到現在為止,鍾欣凌已經累積了將近40本的記帳簿,裡面詳細記載了她近10年來所有的開銷,「現在一天沒記帳,就渾身不對勁,覺得那一天沒有完結,有什麼事沒做完。」她說。
建立了記帳的好習慣後,鍾欣凌就開始努力培養「多存少花」的第二個好習慣。「我對付自己的辦法,就是讓花錢變得不方便。」她說,自己有2個銀行戶頭,分別是生活帳戶與薪資帳戶。生活帳戶維持餘額10萬元,用來支付生活所有開銷;而薪資帳戶以50萬元為安全水位,所有的薪資收入都匯入這個帳戶裡。當存款餘額累積到150萬元時,她就將其中的100萬元轉成定存,然後再繼續存;又累積到150萬元,就再把其中100萬元轉做定存,如此反覆執行。
靠著40本記帳簿、2個帳戶,鍾欣凌在8年內,就存下近500萬元,原本一心只想「努力存錢」的她,因為媽媽的一句話,讓她動了買房的念頭,「媽媽告訴我,存錢要『撿做堆』(集中),我既不懂投資,放銀行利率又不高,不如買一間適合自己的房子,自住又能增值。」
於是,對房地產一竅不通的她,在2007年初跟著做裝潢、懂建築的二哥腳步,看中了台中5期重劃區的房子。她拿出40萬元存款,買下一間60坪的預售屋,3年後以1,400萬元的價格賣出,扣掉已繳付的工程款、貸款餘額,獲利約100多萬元。2007年底,她又拿出300萬元作為頭期款,在台北市內湖區買下總價1,000萬元出頭、30多坪的社區大樓,現在每坪單價已翻漲了1倍。連續買的2間房,都讓鍾欣凌賺到增值財。
買了房之後,更懂得錢的價值,鍾欣凌存錢速度變得更快,1年就可以存到100萬元。2009、2011年更各拿200萬元償還房貸,目前房貸餘額僅有200多萬元。因為房貸降低,生活壓力變小,當新手媽媽不久的鍾欣凌也肯試著做投資,就是為女兒兔寶每月定期定額投資基金。「好險我懂得存錢,因為存錢,讓我不怕有不時之需,也讓我的生活過得更安穩、負擔更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