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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養老 老年
圖片來源:dreamstime

台灣是全球老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自1993年開始邁入高齡化社會,到2015年7月為止,國內65歲以上高齡人口已達全國人口的12%。預計到了2020年時,台灣的勞動人口:高齡人口將從現在的1/6變成1/1.2,也就是說幾乎平均每一個年輕人就要照顧一位老年人!

人老了之後難免會生病,失智、中風的案例不是少數,如果需要長期照護的話,看護費用每個月1.5萬起跳,平均每個月3萬元,根本不是一般年輕人可以負擔得起的。

養兒防老的時代已過去,自己替自己買好保障最重要,但是...到底應該保「長期看護險」還是「殘廢生活扶助金保險」(簡稱殘扶險)呢?這兩者的差別又在哪呢?

長期看護險與殘扶險的保障範圍不同

長期看護險:須符合長期看護狀態,並持續超過九十日仍未痊癒,例如:

1.食、衣(穿脫衣服)、住(起床)、行、浴、廁這六個能力中有三項無法自己完成
2.器質性癡呆,無法分辨時間、場所(空間)、人(親人)
3.判定達理賠標準就依約定理賠金額理賠,屬概括式的理賠

殘扶險:通常需符合殘廢表等級6以上(殘廢有11個等級,數字愈小通常代表較嚴重)

1.殘扶險可以理賠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的殘廢
2.較容易達到理賠標準
3.理賠金額也因達到的標準不同而有所不同,屬條列式的理賠

長看險/殘扶險和你想的不一樣

只要需要長期看護,長期看護險就可以賠?錯!

須符合保險公司所定義的長期看護狀態(一般以巴氏量表為準)才可以賠。例如保戶雖然行動不便,但可以自行吃飯、換衣、沐浴、起臥,就不能理賠。(但身為子女一定會希望能幫爸媽請看護,畢竟老人家行動不便,不小心跌倒發生意外還得了!)

要身體有缺陷才是殘廢?錯!

只要符合殘廢等級表的狀態就是殘廢。例如神經障礙者,外觀不一定有缺陷,但符合殘廢等級表上的敘述,因此可以獲得殘扶險的理賠。

殘扶險不能完全取代長看險

「殘廢」和「需要看護」兩者其實有很大不同,還是無法完全互相取代,例如罹患失智症、精神病、癌症未期等,失去自理能力時,殘扶險就無法達到理賠標準。倘若雙目失明、十指缺失、永久喪失咀嚼或言語機能,長看險就無法發揮作用。

我們只能給大家三點忠告,讓大家在購買長看險/殘扶險前好好想一下:

1.殘扶險保額要買高於三萬元(因為請外籍看護至少也要兩萬)
2.建議購買定期型,或是不還本終身型(因為還本終身型真的很不划算)
3.先顧好醫療險、壽險、意外險、重大疾病險,有餘錢再考慮長看險或殘扶險

本文獲「MY83保險網」授權轉載,原文:長看險、殘扶險,該買哪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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