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ETF神化了,買錯一樣賠死:這檔抱13年,500億虧到剩18元

目前服務於阿爾發金融科技公司擔任總經理職務,個人著作《誰偷走你的獲利》、《錢的分配術》、《我被中國金融業嚇到了》、《財富管理聖經》。

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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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無法解釋一件事情讓一個6歲的小孩聽懂,那麼表示你自己其實也還沒有真正搞懂這件事情”---愛因斯坦

日前媒體報導,有一位高齡86歲的老翁,將畢生的積蓄1600萬交給了一名證券公司的理財專員操作,結果最後資金只剩下了35萬!目前還不是很清楚這位老翁的錢到底是怎麼虧損掉的?是被這位理財專員私自挪用了?還是購買了不當的金融產品?我們先不論私自挪用的部分,光是不適當的金融產品就經常會產生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客戶購買了不適當的金融產品,金融機構與客戶雙方都有責任,金融機構就算第一時間沒有避免讓理財人員銷售不當的產品給客戶,之後也應該要有審查機制能夠找出問題,例如上述的情況,一個已經86歲的老翁怎麼樣都不應該購買到高風險的產品才對,顯示該公司在這方面有很大的缺失。

另一方面投資人自己也不是都沒有責任,有不少投資人完全都沒有搞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麼金融產品就盲目丟錢投資,等到事後發現投資績效跟自己想像的不同時,才跟金融機構抱怨打官司,這往往已經都為時已晚了,千萬不要假設理財專員都對金融產品很了解,你必須對自己的資金負責,如果理財專員解釋得不清楚,或是解釋了但你還是沒有完全聽懂產品的內容是什麼,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投資!

2008年金融海嘯之前複雜的結構型商品非常流行,但一場金融海嘯讓許多人在結構型商品虧損嚴重之後,現在金融機構推行類似的產品就較為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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