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受益人」填越多個,越不容易被政府扣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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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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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過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人身保險的人,一定都遇過「受益人」不知道該怎麼填才好的狀況。

聽說不填也是由「法定繼承人」領取賠償金,那乾脆就不用填囉?「受益人」該怎麼填、賠償金究竟會怎麼分配,且聽MY83娓娓道來!

「法定繼承人」是誰?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定繼承人(配偶為當然繼承,不列入排序)依序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子女/養子女/孫子女,但一旦子女/養子女繼承了,就輪不到孫子女輩的人繼承)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法定繼承人」保險金理賠分配比例

通常來說,當第一順位繼承者有人的話,就輪不到第二、第三順位以後的人領。在理賠金1千萬、有配偶的狀況下:

1、第一順位有人,則第一順位者和配偶均分。例如有三位孩子和配偶,每人均得理賠金250萬。

2、第一順位沒人,輪到第二順位時,配偶得1/2,其他由第二順位者均分。例如父母均在,則配偶獲得500萬,父母兩人均獲得250萬。

3、第一、二順位沒人,輪到第三順位時,配偶同樣獲得1/2,其他由第三順位者均分。例如有2位兄姊,則配偶獲得500萬,其他兩位均獲得250萬。

4、第一、二、三順位沒人,輪到第四順位時,配偶獲得2/3,其他由第四順位者均分。例如祖父母均在,則配偶獲得666.6萬,祖父母兩位均獲得166.6萬。

5、如果第一到第四順位都沒人,則配偶獲得全部理賠金。

若沒有配偶時,則依照繼承順位輪下來,每順位裡面的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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