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費高、話術一堆...買賣房子為什麼一定要找房仲?

紅色子房,CCIM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現任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執行董事、國立大學兼任講師與商周專欄作家。長期擔任地產投資法人招商引資顧問,創設私募平台鼓勵優質地產經營團隊發展,並開設子房學院支持有溫度的「美好生活投資學」,結合大數據分析的「幸福角落置產術」。筆名「紅色」代表創新積極,「子房」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吾之子房也」。
新興重劃區常出現「住戶沒多少,房仲滿街跑」的景象。圖為林口的房仲一條街。
(攝影:翁挺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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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提問:

我最近考慮賣房子,由於區位地點還不錯,才放出消息沒多久,就有好幾家仲介公司來拜訪。甚至有朋友告訴我,我這棟房子位置很好,可以貼廣告自己賣,不用透過房仲,可以省下一筆仲介費。到底怎樣才對呢?若需要房仲,該怎麼挑選合適的經紀人呢?

子房觀點:

每當有同學結婚的時候,你會不會發現,往往會有某位跟新人要好的同學,會被安排代表新人出面聯繫大家是否參加婚宴?有了這樣「中間人」的角色,對於不克參加婚宴,或者不想接到紅色炸彈的人,透過中間人回絕,對雙方來說也不會那麼尷尬。而且有了中間人,甚至可以討論紅包要包多少,座位應該怎麼安排等比較私密的問題。

這樣的中間人,在房地產租賃買賣中,就是「房仲」的角色。而從上述的舉例,就知道房仲本身存在的本質,就是幫忙出面協商「不適合客戶親自出面」的事宜。

當然,也是有人直接在FB上廣發邀請朋友參加婚宴,所以也是有人直接在自己的房子上貼租售廣告,並聲明「房仲勿擾」。如果本人覺得自己處理不是問題,自然就沒有中間人存在的價值。所以「房屋買賣」不一定要透過房仲,這也是事實。

房仲的全名是「房地產經紀人」,英文是Agent。「經紀人」的作用是什麼?我的定義是「幫客戶獲取最高利益」。

在1996年湯姆克魯斯主演的電影《征服情海》(Jerry Maguire),阿湯哥演一位從大公司離職的王牌運動員經紀人。當所有王牌運動員都離開他的時候,他只有爭取某位二線球星羅德的委託。那時羅德在劇中要阿湯哥大聲說的名言:「Show Me the Money!」,要他明確告訴他如何賺大錢,才願意委託讓他擔任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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