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文違憲,都更宅要出現拋售潮了嗎?

紅色子房,CCIM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現任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執行董事、國立大學兼任講師與商周專欄作家。長期擔任地產投資法人招商引資顧問,創設私募平台鼓勵優質地產經營團隊發展,並開設子房學院支持有溫度的「美好生活投資學」,結合大數據分析的「幸福角落置產術」。筆名「紅色」代表創新積極,「子房」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吾之子房也」。
來源:準建築人手札網站 Forgemind ArchiMedia@flick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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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子房語錄:國賠價值709億的大法官釋字709號。

有一個今年大四的學生,某天被學校通知,他主修的科系因為被學校給「除名」了,因此他在這科系所修過的課程學分都不能算,必須重修其他科系學分才能畢業。

若是你,你會怎麼做呢?會選擇放棄再唸這所學校,還是乖乖地重修其他學分?

「都市更新條例」依照大法官釋字709號公告部分條文違憲,在解釋公布之日(102.4.26) 起一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該部分規定失其效力。立法院已經趕不上了,中央地方相關官員心急如焚,紛紛推出相關可能辦法因應。

只是,紅色子房想探討的是,面對目前房市多空交戰的局面。 如果屋主們都發現都市更新玩不下去了,非自住型的屋主們,是不是就會考慮賣掉不玩了。

紅色子房過去也曾經協助參與第一線的都市更新,發現一個事實:如果屋主本身只是擁有該都市更新標的,而非實際居住在那裏,整合都相對快速容易。畢竟對這種屋主來說,簽個同意書只是對自己手上資產的處分選擇,只要權利變換所計算的價值合理,時程還能夠掌握,幾乎都很快達成共識。

但是對於自住型的屋主,包含都市更新這段時間的在外租屋權利,自己分回多少面積夠不夠住,現在屋頂加蓋的部分算不算權利等等,分回來可能是住在高樓層還是低樓層,都需要長時間的溝通。

因此,倘若都市更新進度出現很大變數,已同意的自住型屋主,對於「美夢遞延」自然有許多怨言,但除了「等」也沒有太多選擇。

然而,對於「非自住型」的屋主,面對都市更新進度可能「重頭開始」的大變化,以及房市可能反轉的疑慮,自然會選擇「放棄等待」或「見好就收」。因此,估計短期內丟到市場上委賣的都更宅會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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