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投資法 政府基金當然賠很大!

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先是盈正案,又是友輝案,政府基金委外代操,一定出了很大問題,不然也不會一天一爆了!

我們先從投資標的來看,以勞保基金為例,根據「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的第五條,勞保基金可以投資:

1、國內外債券
2、外幣存款
3、貸款給政府機關進行建設或投資
4、國內外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主要是股票、ETF)
5、國內共同基金
6、境外基金
7、各種房地產
8、國內外證券化的資產
9、衍生性金融商品
10、借券及其他。

也就是說,幾乎將所有可以投資的標的,都在勞保基金的投資範圍內,這代表投資有足夠的彈性,但也代表了風險不低。

因此,投資上就有了一些限制,包括投資於單一證券不能超過基金總額的5%,委託經營的不能超過委任金額的10%,希望可以透過多樣化持股來降低風險。因此雖然台積電佔台股的權重很高,但勞退基金並不能持有超過5%。

那麼,盈正案為什麼會發生呢?除了人為因素,其實也顯示了政府基金的風險控管條件不夠周全。例如政府基金在投資前,總應該要對打算投資的個股進行一定時間的觀察以及資料分析吧?你怎麼會去投資新發行的股票呢?


又例如,政府基金規模相當龐大,如果投資小型公司,不但對整體績效沒有什麼顯著的幫助,反而會造成那些公司的股價受到衝擊,畢竟一家市值很小的公司,幾千萬的交易可能就會造成劇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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