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大家都知道買了車之後,除了領牌照外,買保險也是必要的。可是,很多人在為愛車買車險時總是會很困惑,到底該為愛車投保什麼保險比較好呢?車廠業務總是推薦「全險」,「全險」真的有必要嗎?到底哪一些該買,哪一些不該買?

以下先為各位簡略介紹各險種的保障範圍:

註:所謂的「自車」,就是自己車輛的損傷以及車內的人員傷亡。

「強制險」是政府規定每位車主一定要投保的,
若不投保,遭舉發會被裁罰3,000~15,000元(機車罰1,500~3,000元)
若不投保,肇事會被裁罰6,000~30,000元

但「強制險」之立法目的是為了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基本」的保障,保障範圍只有針對「人身」,而且保額僅200萬,因此如果車主們只投保「強制險」,撞傷人可能還賠得起、不能撞死或撞殘,也不能撞到車體或其他財物,否則都不夠賠。

所以除了「強制險」以外,強烈建議車主們一定要額外投保。

以下是針對各險種的解說與分析:

第一、車體損失險

註:車輛殘餘價值通常以「前一年的75%」遞減,如100萬的新車,第一年後,保額只剩下75萬,第二年後保額只剩下75萬*75%=56.25萬。

甲式的特點在於包含不明人士或不明車輛造成的毀損皆可理賠,但是除非開的是進口高級轎車,不然個人建議是購買乙式以下,因為省下來的保費足以讓您全車烤漆、板金了,沒必要為了不明人士的風險而花大錢投保。

乙式與丙式的差別在於,乙式多了天災以及車輛以外的碰撞,例如自撞路燈或牆壁,或是爆衝等匪夷所思的駕駛情況,比較適合新手駕駛投保。但要特別注意台灣最怕的颱風淹水不在保障範圍內。

丙式的話就限定單純的車輛互相碰撞事故才准理賠,但以損壞程度來說,這三者比較起來,丙式的投保C/P值最高。

此外,車體險投保日開始,就會按月折舊,例如投保保額是100萬,投保後第10個月發生車禍,就算是全損也僅會理賠100萬*77%=77萬(甲、乙式需另外扣除自付額)。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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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車體險免追償附加條款

車體險被保障的駕駛對象包含了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同居家屬、四等血親及三等姻親、僱佣的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因此,若是其餘的人駕駛該車輛造成損毀,那麼保險公司賠付給被保險人後,就會向該駕駛人追償。若常常借車給朋友開,擔心朋友被保險公司追償,才需要投保,反之則不需要投保這一項。

第三、竊盜險

竊盜險用途應不用解釋,自付額分為10%或20%,自付額高,保費就會便宜。另外要特別注意一點,竊盜險的保險對象是汽車主體,不包含零件。因此零件失竊是不予理賠的。此外竊盜險跟車體險一樣都會按照車輛出廠年份折舊,因此開個幾年之後就沒有投保的意義存在。

第四、免折舊附加條款

因車體險與竊盜險每個月都會按照比例折舊,如上面所述假設投保第10個月車輛遭竊,那麼就只會理賠100萬*77%=77萬元,再扣除自付額10%。若投保了免折舊附加條款,則依然理賠原保額100萬再扣除自付額10%給付。

必保!第五、第三人責任險

第三人責任險就是「車外的所有人、財物的損害(不包含車內乘客)」,只要歸咎於被保險人的責任(依實際責任比例分攤),那麼只要在額度內判賠多少就給付給對方多少,而額度的部份分為「人身傷害」、「事故總傷害」、「財物損害」這三種。

1、人身傷害
指的是每一個人的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精神撫慰金、薪資補償、喪葬費用或是任何可依法求償的費用。

2、事故總傷害
指的是如果有複數受害者時,總共累積可給付的總額。

3、財物損害
指的是運費、修復費用、或是個人財物、寵物損傷。若有投保「超額責任險」者,這一項建議拉到最低即可。

強烈建議一定要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因為若不投保,則對於他人的損害只剩下「強制險」可以理賠,而強制險只有每人死亡殘廢200萬、醫療20萬,也就是說只能撞人、不能毀損財物,且撞人也只能造成輕傷,不然都不夠賠!甚至因為理賠範圍不包含薪資補償、精神補償,所以只能是「擦傷」。唯有「第三人責任險」可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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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保!第六、第三人責任險殘廢增額附加條款

這是針對他人的殘廢保障,因為殘廢的判賠金遠比死亡還要驚人,例如這段新聞:天價!車禍撞癱騎士 法院判賠3134萬。所以「殘廢增額」就是當對方殘廢時,會加倍理賠。通常「殘廢增額」投保到上千萬,保費僅幾百元而已,也是建議要投保的險種。

第七、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乘客險為車內乘客因駕駛人的過失造成傷害時,向駕駛人求償而理賠,但若乘客是家屬通常不會向駕駛人求償,此外家屬大多自身也有商業保險,因此這一項是否需要投保,取決於平常乘坐的對象以及頻率。

第八、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顧名思義就是駕駛人死亡、殘廢或發生醫療狀況時理賠保險金,死亡或殘廢是理賠保額(殘廢依殘廢等級表),而醫療則是理賠住院日額。但同樣的個人保險通常也有購買,是否需要投保視個人需求。此外要特別注意,若是機車的駕駛人傷害險,保障範圍幾乎是單一車輛事故,也就是說事故不能涉及其他車輛,只能自撞或自摔喔。

必保!第九、第三人責任險附加超額責任險

與第三人責任險一樣,是最最最重要的險種,保障範圍與第三人責任險相同都是針對他人的傷害、死亡、殘廢、財損。不同的是,不像第三人責任險是分為「人身傷害」、「事故總傷害」、「財物損害」三種額度計算,「超額責任險」是把這三種合併在一起共用額度。優點是保費便宜,保額拉高到1000萬、保費卻僅1000多元。

理賠方式,是「強制險」先理賠,不足再由「第三人責任險」理賠,不足再由「超額責任險」理賠。

車險到底該怎麼投保比較恰當?

筆者建議,有預算考量的車主,優先投保的除強制險以外,應當以下列組合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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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險 + 殘廢增額附加條款 + 超額責任險

後兩者的額度盡可能拉到千萬以上保障。

保險就是為了保障我們無法承擔的風險,這些保費不過才數千元而已,但只要發生一次卻可以抵銷幾百年的保費了。反倒是「車體險」、「竊盜險」,真的車體損傷或遭竊,損失幅度不過幾十萬左右,並不是真的完全無法承受。而保費,尤其是「車體險」,一年卻是上萬元到4、5萬元之間(以車價100萬元計算)。因此,若有預算上的考量,捨棄小風險、省下大保費,反而更合乎投保效益。

若有足夠的預算要購買「車體險」,建議第一年新車只要投保乙式或丙式即可,第二年後頂多丙式就好(除非是進口高價車),但若已經出廠超過四、五年以上,因折舊已經到了相當低的程度,這時再投保「車體險」、「竊盜險」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建議還是以其他險種為主即可,提供給各位參考。

此篇作者為:保經阿志,感謝保險大不同的分享,此篇原文出自:車險該怎麼買?車險的基本介紹與建議

本文由「MY83保險網」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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